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发展、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承担群体性教学活动的最基本教学单位,是目标相同、背景相近、同频共振的教师教学共同体。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的重要意义
1.加强和改进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是实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保证。课堂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基层教学组织回答好“开什么课程、怎么开课,实现什么课程目标、怎么实现课程目标”等重大教学问题,才能真正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2.加强和改进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是贯彻落实学校办学理念、推进教学变革的必然要求。面对新的教育革命新形势,基层教学组织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教学变革的具体承担者。牢固树立“课堂第一、应用为先”的教学理念,准确把握课程课堂的改革方向,才能真正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3.加强和改进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是实现学校新三步走发展战略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必然选择。实现学校新三步走战略,依靠的是教师、是团队。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引领不充分、成员参与度不高、获得感不强”的问题制约着教师团队的发展壮大。提升基层教学组织治理能力,大抓教学研究落实,才能真正为学校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聚焦主责主业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
4.准确把握基本要求。紧紧抓住其教学学术组织的本质特征,充分尊重学术权力,充分尊重学术规范,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研教结合、以研促教,减少甚至避免行政干预,真正实现教授治学。
5.准确把握总体目标。按照“内涵建设出成果,过程一流见产出”基本原则,开设最适合的课程,选派最合适的教师去上好课程,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成为彰显大德大爱大师精神追求、保持自律自觉自强行动状态的教研共同体。
6.准确把握基本方法。以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为基本形式,按照“目标化、扁平化、多样化”的原则,及时调整优化基层教学组织结构。充分尊重教师的首创精神,按照上下结合方式培育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倡导项目化、课题化形式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提升教研质量。
7.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以人人主动参与为目标,严格执行每月一次的教研活动制度。以提升组织成员获得感为核心,建立健全以成果为导向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尊重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学术权力,细化实化教学活动分配、检查、考核、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
三、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基层教学组织活力
8.强化党建引领。各教学单位要全面加强党对基层教学组织的领导,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将全体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上来。持续推进双带头人选树工作,选聘高水平教师担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持续提升党组织与基层教学组织融合力度,引导党员在基层教学组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将其作为党员评议评价的重要依据。
9.明确主体责任。各教学单位要落实基层教学组织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建设管理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自主开展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人员配备和调整优化工作,将教学研究与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并严格考核。强化对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指导、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定期评估基层教学组织。
10.健全约束激励机制。各教学单位应以有利于学术活动开展、有利于学术成果涌现、有利于教育教学改进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基层教学组织职责,减少甚至杜绝基层教学组织的行政职能和行政事务。完善教学工作量、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相结合的教学绩效分配制度,探索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的教学业绩绩效分配制度。
11.改善条件保障。各教学单位应为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探索将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培训经费划拨到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提升教研室(实验中心)办公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2.优化政策环境。充分尊重教学单位办学主体地位,优化完善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机制,扩大其在教师评聘、教师考核评价、经费分配与使用等方面的权限,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表彰办法。优化学校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将教师在基层教学组织中的作用发挥情况作为教师职务职级晋升、考核和业绩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注重从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选拔干部。完善教育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互认互换机制,丰富科研职责考核内涵,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动力。